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推荐报送铜陵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通知》(铜文明〔2021〕29号)文件精神,分配我校铜陵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人。请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先进个人推荐参评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
请推荐单位于9月17日中午下班前,将推荐候选人信息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钱魏 电话:5881964 邮箱:xcb@tlu.edu.cn
附件:T2021150铜文明〔2021〕29号--关于推荐报送铜陵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人表彰的通知.doc
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