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 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11-03浏览次数:16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

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通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定于11月4日(星期一)上午10:00,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由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钱桂仑作宣讲报告。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其中主会场设在省教育厅,各地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直属中职学校设分会场。根据《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参加报告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114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翠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易班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校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委保卫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巡察办、纪委办公室、团委、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代表15人,二级学院辅导员和教师、学生代表各1人。

四、相关要求:

1.请二级党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安排并通知到与会人员,且请安排党务秘书或相关人员于113日(星期天)下午3:3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可发电子版)报党委宣传部综合科(信息综合楼812室,联系人凌老师:177 5620 1398)。其中,校领导参会信息由校党委办公室统一报送。

2.请参会人员携带笔和工作日志本(或专用记录本)、着便装,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并请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3.会议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统筹,校领导班子成员参会安排及席卡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如涉及新闻报道(含摄影摄像等)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4.请学生处会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做好会议网络调试工作并做好会议期间的网络保障工作,会场环境请学生处负责,“保电”工作请总务处负责。

5.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党委宣传部或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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