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铜陵学院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成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444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党的理论武装,创新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进一步推进学校理论宣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拟组建“铜陵学院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现将做好宣讲团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尽心尽责、爱岗敬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深受师生的信任和尊重。

3.具有较高的授课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为丰富的授课或讲演经验,讲课生动形象,能熟练使用多媒体进行授课。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或丰富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践经验,一般为中层领导人员,或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二、推荐人选名额

校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成员一般由20—30人组成,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干部、教师都可自荐或作为推荐对象。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推荐不少于7名,其他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推荐1-2名,党委宣传部根据部门职责需要确定若干名。

三、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推荐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报名。申报人员填写《铜陵学院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1)。

2.单位初审。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进行综合考察后,填写《铜陵学院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3.审核确定。党委宣传部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对被推荐人进行初选,其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凡经学校党委批准聘任的宣讲团成员,由学校颁发聘书,一般聘期两年。

四、入选成员主要任务

宣讲团主要承担我校理论宣讲工作,主要包括上级和学校党委指定的宣讲任务、各二级党组织“点题”宣讲任务。

宣讲团成员要讲清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结合学校党建与事业改革发展实际,积极回应干部师生关切,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

每位宣讲员每学期宣讲不少于1场,每年不少于2场;每场宣讲范围不少于1个党支部或1个班级规模。同时,根据宣讲内容、宣讲需要及宣讲效果,既可适当扩大宣讲范围,也可以深入学生社区、社团、宿舍等采取面对面形式,开展小众化宣讲。

五、报送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组建学校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的重要意义,既要坚持推荐标准,严格把握推荐人选条件,也要积极推荐本单位人选,确保推荐质量与数量。在对被推荐人填写的推荐表进行把关审核后,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1月22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党委宣传部(信息综合楼8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tlu.edu.cn

联系人:钱魏    联系电话:0562-5881964


    附件:1、铜陵学院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成员推荐登记表.docx

          2、铜陵学院党委基层理论宣讲团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15